发布时间:2020-12-03
在农产品销售保供方面,成立农产品销售保供工作组,在严格落实好各项防护措施的前提下,发挥好“村收购、乡中转、县配送”促销体系作用,确保农产品销售顺畅、供应充足。加强产销对接,支持喀什库克兰农产品综合市场、喀什曙光农博城农产品综合市场、莎车县宏远等三个一级蔬菜批发市场加大蔬菜收储力度,组织各批发市场商户、商超及储备配送企业,到周边田间地头收购货源。加强肉制品经销企业与周边养殖大户、屠宰企业的对接联系,加大牛羊鸡猪的养殖、收储力度,根据市场需求及时增加屠宰量。加强交管、交通部门与各县市对接协调,核发车辆通行证,开辟绿色通道,确保市场物流配送渠道畅通。截至目前,全地区2841个村(社区)设立粮油、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直供点(直销店)3021个,全力做好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。
11月12日,国家药监局就《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》公开征求意见。其中明确指出,疫苗、血液制品、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、医疗用毒性药品、放射性药品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,不得通过网络销售。
甘肃省泾川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,会同公安机关多次向双方当事人家属释法说理。经了解,潘某家中仅有其母胡某某(现年54岁)、其子潘甲二人,无其他经济来源,生活困难。经协调,镇政府已将胡某某列为低保对象,并向民政部门为潘甲申请困难救助。对于王某霞及女儿潘乙予以司法救助。检察机关通过一系列工作,及时化解矛盾,解决当事人的现实困难,提高了办案质效。